建筑节能标准(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)

建筑节能标准(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)

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

1、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超过3.0米,不应超过3.3米;

2、新建居住建筑应设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或太阳能热利用系统(必须与建筑设计、施工和验收统一同步进行。)

3、地下车库等公共空间,宜设置导光管等天然采光设施。

4、新增加保温部位(首层与土壤接触的地面、冻土线以上与土壤接触的外墙;)

5、北向房间不得设置凸窗。

6、居住建筑室内主要供暖和空调设施应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。(空调自动调控好理解,供暖也需要设置自动调控,这个高级)

7、率先将节能率由75%提升至80%以上,新标准执行更严了。

国家建筑节能标准

一、关于建筑节能执行标准。2022年4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、改扩建项目,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涉及围护结构、机电系统改造的装饰装修类项目,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(GB55015-2021)。当标准具体条文存在国家标准与深圳市现行地方标准不一致时,从严执行。

二、关于绿色建筑执行要求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(2万平方米及以上)、政府投资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、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项目、梅彩片区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、香蜜湖新金融中心及环中心公园活力城区新建项目,全面按照绿色建筑国家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、建设、运行;标志性、示范性建筑项目按最高星级标准建设。既有建筑实施整体改造的,应当达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一星级以上。上述项目以获得评价标识作为满足标准要求的判定依据。鼓励其他项目按照较高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设计、建设、运行并申请相应绿色建筑标识认定。

三、关于施工图设计抽查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于施工图抽查环节在勘察设计管理系统提交绿色专篇(包含绿色建筑预评价结论,如项目按相关要求需实施装配式建筑的,一并提交装配式技术认定结论),未提供相应文件或设计内容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,不得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。已获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,应补充提交绿色建筑预评价意见。

建筑节能的六个指标

(1)建筑体形系数的计算值;

(2)窗(包括透明幕墙)墙面积比计算值及设计选用窗(包括透明

幕墙)的传热系数、遮阳系数值;

(3)屋面典型构造层次(或构造设计节点图)及平均传热系数设计

值;

(4)屋面透明部分面积大小计算及平均传热系数设计值;

(5)外墙典型构造层次(或构造设计节点图)及平均传热系数设计

值;

(6)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。

2024年建筑节能标准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的公告。

2021年9月8日,由中国建研院主编的国家标准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55015-2021,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。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,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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